今天给各位分享遵义公务员招录加分公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遵义2021公务员招考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2022遵义省考成绩
2022遵义省考成绩
根据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的说明碧脊,贵州省考分数计算如下:1、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碰慧逗÷3×60% + 面试成绩×40% 2、贵州省考笔试总分是300分,面试是100分。最后的分数再安排这个笑卖公式进行计算。祝你考试成功。
2023遵义市省考公务员面试总成绩排名公布
2023遵义市省考公务员面试总成绩排名公布如下:
2023贵州省考于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2023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招录5581人,成绩查询时间是2023年3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贵州省考是指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公务员考试。
一般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链首埋的笔试环节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少数民族加分)÷3×70% +专业科目成绩×30%,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棚蚂”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芹旦核合格以上的证明,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贵州公务员省考加不加分的?
贵州省考笔试有加分政策!!!针对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可在笔试环节加5分哟!具体的加分要求条件咱们可以以2020贵州省考公告为参考:
ONE
贵州省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5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TWO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
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的;
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ps: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THREE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首穗滚施族宴,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需现场复核加分手续的人员,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加分。
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者余异议的,予以加分。
2012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并于2012年5月3日经贵州省咐搭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衡蔽拿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黔南、黔东南、黔西南、毕节、铜仁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对确需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立考点的,经省招考办同意,可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监督下设立考点。省公务员招考办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计划招考3594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324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34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
本次招考不设职位类别。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须为截至2012年5 月18日在县乡工作3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县乡工作的事业编制(含工勤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或本省兵源、截至2012年5月18日已退役的部队士兵(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只能以现有身份报考)。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须为2010年5月18 日以前担任且至今一直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优秀村(居、社区)干部,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截至2012年5月18日在本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2年以上。
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本市(州)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考;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从优秀村(居、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特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并衡人员,以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
5、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应具有2周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5月18日。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2年5月18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省直及有关市(州)考区均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ip:219.151.4.99 或 219.151.4.100)】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18:00。
2、截止2012年5月22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至5月2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招录博士学位人员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不得小于2:1,小于2:1比例的职位招考计划减少或取消。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特困生,于2012年5月23 日17: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1207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特困生,于5月23日17: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5日9:00至6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通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本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工作。全省设9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有关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务员招考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统一部署,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单位报经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5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8、截止到2012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或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十一、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在招考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录用审批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有关规定,录用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考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分别报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规定处理。
省直及垂管系统咨询电话:
0851-5892143 省委组织部
0851-6826549 贵州省公务员局
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咨询电话见附件4。
省直及垂管系统监督电话:
0851-5837249 中共贵州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二)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录各环节中,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考生查询《招考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招录过程中,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省及有关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对外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2.2012年贵州公务员报名信息表
3. 2012年贵州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4. 2012年贵州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
遵义市省考成绩
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笔试阅卷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一)考生即日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晌樱(),选择正确的考试类别后,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考生通过“云上贵州多彩宝”APP点击首页“人事报考”-“成绩查询”-“查看成绩”输入相关信息也可查询。
二、成绩核查
(一)核查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因全部为客观题,只核查考生参考为0分卷及违纪情况,其它情况不再进行核查;《申论》考试只核查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
对颤核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请本人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核查地点填写申请表交工作人员核查。7月26日(上午9:00-12:00)到核查地点领取核查结果。如成绩有误,经相关程序核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和招录单位,并统一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核查地点
1.省直考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中心(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138号)
2.贵阳考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13楼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1308室
3.六盘水考区: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二科(2304室)(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58号)
4.遵义考区: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5楼502室
5.铜仁考区:铜仁市碧江区西环大道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
6.安顺考区:安顺市西秀区市府路17号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考试中心
7.毕节考区: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毕节市麻园路社保大楼七楼)
8.黔西南考区:兴义市建茄谨掘设路22号(州人社局七楼考试院办公室)
9.黔东南考区:凯里市永乐路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凯里七小旁)
10.黔南考区:都匀市匀都国际B栋503
三、部分成绩字段说明
(一)缺考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缺考”字段栏为Y表示该科目缺考;“缺考”字段栏为N表示该科目正常参考。
(二)违纪情况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情况”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情况描述;“违纪情况”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三)违纪处理
成绩查询结果中:“违纪处理”字段栏为违纪考生违纪处理结果描述;“违纪处理”字段栏为空表示无违纪情况。
(四)备注
成绩查询结果中:“备注”字段栏为特殊情况描述,“备注”字段栏为空表示无特殊情况。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0年贵州遵义余庆县公安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3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余庆县公安局干部结构,着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经报请同意,余庆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3名。
具体职位见《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派握 全省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对党忠诚,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须有3年以上公安机关工作经历(2017年4月14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调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余庆县公扒羡高安局政工室507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到报名现场提交审核。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l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
④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录用文件、省厅录警批复文件等)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提供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⑤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余庆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春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意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6)准考证发放: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如果报名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20:1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能力测试工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公安业务知识等。
2.面试
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计划数比例3:1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根据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未进行笔试,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的,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由考生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考生未提供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人数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六)公示调动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为选调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环节取消调动资格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各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余庆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或余庆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余庆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13314411634 余庆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851-24705799 余庆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附件1 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附件2 余庆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
关于遵义公务员招录加分公告和遵义2021公务员招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